一般公告-113年度第2次客語能力中級暨中高級認證及113年度客語能力高級認證通過獎勵金,請依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113年度苗栗縣政府客語能力各級認證獎勵計畫」提送申請資料。
一、為鼓勵本府及各級學校同仁(含正式人員、工友、約聘雇、約用、臨時人員及縣立各級學校教職員)踴躍參加客語能力認證考試,本府文化觀光局(下稱文觀局)訂有「113年度苗栗縣政府客語能力各級認證獎勵計畫」,先予敘明。
二、查客家委員會所舉辦113年度第2次客語能力中級暨中高級認證及113年度客語能力高級認證均業於113年12月23日公告成績在案,本縣縣立各級學校若有教職員工於上開梯次通過認證取得中級、中高級或高級認證者,請於114年1月24日前以校為單位檢具申請資料親送(或郵寄)至「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客家事務科」辦理獎勵金申請事宜,並請留意下列注意事項:
(一)通過中級、中高級和高級認證申請者就同一級別、同一腔調之認證,曾經本府或其他機關以同一事由受有獎勵者,不得重複申請本獎勵。
(二)不得重複向其他機關重複申請通過認證獎勵金(例如:鄉鎮市公所),請擇一單位申請。
(三)因配合本府財政處撥款規定,原獎勵計畫申請文件內第(四)點:薪轉銀行存摺影本(每人1份),需增列填寫委託匯款書(每人1份),並將存摺影本貼在委託匯款書裡。
三、另本府針對本縣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幼兒園教職員工生及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且未取得學籍之學生)通過初級認證者(學生另有基礎級獎勵金)訂有「苗栗縣113年度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員工生及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且未取得學籍之學生客語能力基礎級暨初級認證獎勵實施計畫(下稱初級認證獎勵計畫)」,並於113年9月16日以府教務字第1130202921號函公告修正計畫在案,請有需求申請學校依上開函文附件向本縣中興國小提送申請資料,併予敘明。
四、有關學生通過客語能力中級以上(含中高級與高級)認證者,請另依文觀局113年度苗栗縣客語能力認證獎勵計畫(至文觀局網站下載)以縣民身分逕自向「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客家事務科」提出申請(114年1月24日前提出,逾期將不予受理)。
五、上開各項計畫檔案請至下列網站連結下載。
相關連結
(員工)苗栗縣政府113年度客語能力獎勵計畫
(學生)苗栗縣政府113年度客語能力初級獎勵計畫
(縣民)113年度苗栗縣客語能力認證中級獎勵計畫
發布時間: |
2025-01-07 08:55:03 |
發布單位: |
建功國小教務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