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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告-教育部113年11月7日臺教資通字第1130105433號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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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使用媒體網路影音平臺(如Youtube等)請學生上傳作業者,應注意做好帳號及權限之管理(如設定成他人只能看不能下載),以免學生權利受到侵害。

二、為了維護學生的基本權益,教師使用數位平臺進行教學活動時須注意:
(一)隱私、分享等相關設定,降低資料非經當事人同意之使用行為風險。
(二)若課程所蒐集之學生作業或報告內含個資或隱私資訊者(如學生影音資料 等),教師應妥為保管,並注意使用權限,於課程結束後,應做適當處置。

三、教職員工在處理個人資料時,應注意以下法規:
(一)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1條第3項「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主動或依當事人之請求,刪 除、停止處理或利用該個人資料。」,當事人之影片應於作業批改完成後立即刪除並下架,並確保離線備份皆已刪除。
(二)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6條「公務機關對個人資料之利用,除第六條第一項所規定資料外,應於執行法定職務必要範圍內為之,並與蒐集之特定目的相符。」,僅蒐集適當、相關且限於處理目的所必要之個人資料,處理及利用時,不得逾越特定目的之必要範圍,並應與蒐集之目的具有正當合理之關聯。
(三)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8條第1項「公務機關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致個人資料遭不法蒐集、處理、利用或其他侵害當事人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應注意當事人影片或其他個人資料是否正當使用及留存,以避免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



相關檔案

學校使用資通系統或服務蒐集及使用個人資料.pdf


發布時間: 2024-11-13 09:35:30
發布單位: 建功國小教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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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時間:2024-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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